关于召开我区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 更新日期:2016-08-24 09:05:24]
?????? 第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08]第2号令)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区物价局将于2016年9月下旬召开我区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本次拟参加听证会代表人数为20名,其中: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区政府相关部门代表4名;区法律工作者1名;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消费者代表8名;区燃气公司(经营者)2名。设旁听席,旁听人员1名。设记者席,记者1名。
现向社会征集听证会代表。代表产生方式采取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方式。消费者代表和旁听人员在区内公开征集,有意参加者到区消费者协会报名。
报名时间:8月24日—9月7日。
报名地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消费者协会。
咨询电话:0417-6255446
???????????????????????????????????????? 营口开发区物价局
????????????????????????????????????????????? 2016年8月23日
·上一篇文章:关于召开我区实施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
·下一篇文章:2017年鲅鱼圈区民生工程征集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