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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 更新日期:2017-11-30 17:32:57]

序号

事项名称

权力类别

设立依据

层级和

部门

备注

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6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129日予以修改)

附件第101项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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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6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11日予以修改)

第十一条第二款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第二款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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